第615章 晋8[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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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敦的突然起兵,给王导带来很大困难。他每天一早就带上兄弟子侄在皇宫门前请罪,以避免举族受诛。在周顗的极力保举下,司马睿任命王导为前锋大都督,同时命戴渊、周顗、王邃分别统军。他还命右将军周札与刘隗分别守卫建邺城的两个军事要塞——石头城和金城(今江苏南京东北,长江南岸处89
nbsp)。此外,司马睿还下诏命梁州刺史甘卓、广州刺史陶侃分领荆、江二州,从后方攻打王敦。然而当王敦进抵建邺时,周札却献上石头城投降。刁协、刘隗、戴渊等人接连发起反攻,最终以失败告终。
nbsp当王敦成功攻入建邺后,放兵四处劫掠。司马睿无可奈何,只得派人转告王敦:“如果你没有忘掉朝廷的话,请马上息兵。你要有别的打算,我可以退居琅邪国为你让路。”司马睿见到败退回宫的刘隗、刁协,拉着他们的手,痛哭流涕。他亲自准备了马匹、人力,催促他们逃走。后来,刘隗投奔石勒;年迈的刁协在中途被人杀死。43
nbsp不久,在建邺之外反对王敦起兵的各路州镇也陆续遭到失败,司马承、甘卓先后被杀,陶侃退回广州。7
nbsp忧愤而死
nbsp王敦控制朝政后,先后杀害戴渊、周顗等人,并随意进退内外群臣。他还把司马睿软禁在宫中,取消了人身自由。永昌元年(322年)四月,王敦退军还武昌,临行前又在建邺设置了留府,以控制朝廷。不久,王敦加领宁、益二州都督,并把几个军事重镇全部换上自己的亲属或心腹。在王敦看来,改朝换代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7
nbsp面对王敦的控制与羞辱,司马睿感到极度痛苦,心力交瘁,最终在永昌元年闰十一月己丑日(323年1月3日)病死在宫中,时年四十七岁。谥号元皇帝(“谥法”称“始建国都曰元”44
nbsp),庙号中宗,安葬于建平陵。遗诏由太子司马绍继位,是为晋明帝。2
nbsp临终前,司马睿选择王导作为顾命大臣,希望他效仿曹魏陈群辅佐魏明帝的故事,做新帝司马绍的“陈群”。45
nbsp明帝即位两年后,依靠其他大族的支持,将第二次起兵企图篡夺帝位的王敦击败,终于平息了王敦之乱。
nbsp为政举措
nbsp政治
nbsp在司马睿称帝立国的过程中,琅邪王氏出力尤多,对其政权建立作出了很大的贡献,故东晋初号称“王与马共天下”。但司马睿即位后,对这种状况十分不满,力图重建皇权的威严。45
nbsp为此进行了一系列的行动。
nbsp以法御下
nbsp司马睿“好刑名家”46
nbsp“用申韩以救世”47
nbsp,采用法家的法治政策。他通过惩处一些不守法的官员,以显示皇权的威严。太兴元年(318年),司马睿两次下诏整饬吏治。第一次的时间在三月,诏书一面对清静为政加以肯定,一面却又表示要惩办不法官吏。第二次在七月。司马睿的语气转变为十分严厉,除命令各级官吏奉公守法,“抑齐豪强”,安抚百姓,查实户口,劝课农桑外,还要求“州牧刺史当互相检察”,如果不举荐奉公、惩罚贪赃者,将受到责罚48
nbsp。通过这份诏书,司马睿向天下表明了以法治国的理念和加强皇权的决心49
nbsp。他还亲自下令重罚了亲信宋典、永康县令胡毋崇90
nbsp,处决了桂阳太守程甫(王敦的亲信)、徐州刺史蔡豹等数名违制的官吏,以示惩戒
nbsp7
nbsp。刘隗在元帝以法御下的政策下,弹劾了王籍之、颜含、王虞、王彬、周嵩、周顗等官员,打击了士族的气焰,展示了皇权,使“王氏深忌疾之”50
nbsp。
nbsp同时,司马睿也选用刘隗、刁协等支持振兴皇权的人士充任左膀右臂。他的许多意图都由二人执行。在选官用人方面,他采纳了尚书陈税“宜渐循旧制,试以经策”的建议,并且下诏规定,若太守和刺史荐举官员不善,则免官91
nbsp。以此改变由士族控制官员任命的现状,加强中央政府的权力。49
nbsp司马睿以法御下,又重用刘隗、刁协,疏远王导,这表明了他要摆脱“仲父”的约束,从而建立君臣之道的态度。49
nbsp调整中枢
nbsp司马睿为加强皇权,还试图通过调整中枢机构及其人员安排,进而掌控中枢。魏晋时期的中枢机构一般由参谋(决策)系统和行政(执行)系统组成。东晋的参谋系统主要有中书省、门下三省(散骑省、门下省、侍中省),主要官员有中书令、中书监,侍中、散骑常侍;行政系统由尚书省构成,主要官员有录尚书事、参录尚书事、尚书令、尚书左右仆射。49
nbsp当司马睿即位后,北来士族的代表人物王导被任命为骠骑将军、散骑常侍、都督中外诸军事、中书监、录尚书事、扬州刺史,以一人身兼数职,既是参谋系统的主要人物,又是行政系统的主要指挥者,对司马睿加强皇权是一个很大的障碍。对此,他调整了中枢机构的人员安排。司马睿即位的第二个月,即命太尉荀组与太保西阳王司马羕兼并录尚书事;即位的三个月后,又任命刁协为尚书令,分化王导的行政权。在参谋系统,司马睿也对中枢机构作了调整。在机要之地中书省,王导任中书监,权势极大。为此,元帝将中书省并入散骑省,以削王导决策权。中书省并入散骑省后,门下省的职权扩大,逐渐成为“喉舌之要”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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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通过任命刘隗为门下省长官,司马睿在中央决策中增强了自己的分量。49
nbsp司马睿对中枢人员的安排及中枢机构的调整,起到了压制士族、扩张皇权的作用。49
nbsp侨置郡县
nbsp“永嘉之乱”后,北方人民与士族大量南迁(参见词条永嘉南渡),多相聚而居,保持原籍贯。自太兴三年(320年)在建邺(今江苏南京)侨立怀德县开始,司马睿开始在辖地内用北方地名设立侨州、侨郡、侨县,安置北方士族。侨州郡县安置的侨人,保持其原来籍贯,另立户籍,给以优复特权,不受当地政府管辖,这对招徕北人和鼓励登录流人于户籍、缓和南北士族矛盾都起了一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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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社会
nbsp中央政府直接掌控的户口数量,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政府税收情况,同时也影响政府的征兵能力。东晋时,士族长期控制国家人口,大量户口成为封建土地上的佃客,其劳动的成果尽归士族,不为中央政府掌控,这也是导致皇权受制于士族的重要原因。元帝要振兴皇权,就要防止士族荫庇户口。
nbsp司马睿在位期间,曾两次发布诏令,来搜括户口。第一次在太兴元年(318年),要求两千石官员隐实户口,发展农业,很显然是为了增加国家编户,增加中央政府的税收;第二次是在太兴四年(321年),诏书反映了司马睿希望将流民编入军队,加强自己军权。此种举措虽被《资治通鉴》认定为“刁协之谋”52
nbsp。但刁协是司马睿振兴皇权的得力助手,其所提出“以奴为兵,取将吏客使转运”的建议很明显是秉承司马睿旨意提出的。49
nbsp给客制度
nbsp为保证搜括户口诏令的顺利执行,司马睿颁布了给客制度。给客制度是在西晋荫客制度基础上,根据东晋社会的实际制定的政策。给客制度除对第一、二品官职荫佃客户数的规定比旧制有所减少外,以下各品皆有大幅度的增加,如第三品由原来的十户增至三十五户,第四品由七户增至三十户,最低的八品、九品也由原来的一户增至十户、五户。给客制度保留了旧制的荫衣食客人数,又增加了荫典计人数的规定。给客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客皆注家籍”,“皆无课役”,“其佃谷皆与大家(主人)量分”等规定。给客制度再一次从法律上肯定士族地主私占人口的权力,反映了东晋时期士族地主的强大以及皇权对它的软弱和依赖。当然,这一制度同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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