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秋菊有了心事[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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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可是,后来呢?后来的事儿就让他对这位叫沈金焕的年轻人有了另一种感觉。
先是她代沈金焕买回稿纸信封等回来后,沈金焕不失时机地就趴在自家柜盖上开始写作。当然她并不知道对方写的啥内容。心里却想,一个刚从牢房里出来的人,先休息一下,让自己的精神恢复一下么,急着写啥呢?
可是,当沈金焕让她连夜把信送出时,她却被信封上那洒脱飘逸且不失秀气的字迹所吸引。蒋秋菊也是高中毕业生,她的男女同学里面,还没有人能赶得上他。
秋菊看了看,一封信是写给西京日报的,另一封是写给省广播电台的。秋菊上学时听老师说过,报纸上的文章和电台播出的文章都是由各方面人送去的,这叫投稿。秋菊心想,能给报社和电台写稿,这个沈金焕肯定是个文化人。
让秋菊更为刮目相看的是,当她送信回家后,目睹了沈金焕拳打蒋忠善的场面。那种英雄气慨犹如武松打虎。蒋忠善仗着膘肥体壮,有几斤臭肉,在南街大队甚至周围打过不少人。所以在父亲挨打时她眼睁睁看着,却是敢怒不敢言。沈金焕初来她家,就抱打不平,真是解了秋菊的心头之恨。在她的眼里,对方就是英雄。
秋菊在想,父母这辈子没有儿子,被人瞧不起,也在人前矮三分。姐姐出嫁了,自己在父母跟前,一旦遇事的话却是爱莫能助。假如自己是个男娃,蒋忠善即使欺负父亲,可能都有些分寸呗!
哪个姑娘不怀春,这位已搅入家务事旋涡里的少女回想起沈金焕那种壮举后就突发奇想。假如沈金焕成为自己的老公,当上她父亲的女婿娃的话,一个女婿半个儿。沈金焕这个女婿一定会顶天立地。到那时,你蒋忠善算个狗屁!
蒋秋菊想到开心处,心里就像喝了蜜糖一样甜。
她到街上转悠的目的就是想给沈金焕买个小礼物。
买啥合适呢?认识还不到一整天,礼物重了,对方肯定不收。轻了,又拿不出手。
秋菊思来想去,考虑到沈金焕是个文化人。对,给文化人送礼,就要有个文化味。想到这里,就三步并作两步走,跑到百货大楼的文化用具柜台,买了一个塑料皮笔记本,并精算了一支英雄牌钢笔。然后又兴冲冲地回了家。
蒋秋菊回家后,先进了自己的窑洞。路上她都想好了,笔记本一定要留个念想,不能让其落入其他人的手里。就像她们毕业时同学之间互送礼品那样,签上字更好。
蒋秋菊的窑里有个三斗桌。她摊开笔记本,在扉页上写道:“赠给金焕大哥留念:”下一行又写了一句古诗:“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
末尾本来想写蒋秋菊三个字,想想不大合适,万一让其他人看了多不好意思。于是就精心画了一朵小菊花。
一切准备好后,就把钢笔别在笔记本里面,拿上笔记本跑到父母亲住的窑里来,她要给沈金焕一个惊喜。
当秋菊一脚踏进主窑的门后,只有父母两人在说话,却不见沈金焕,就问:“我金焕哥呢?”
父亲说:“走了!”
“走哪里去了?”她问。
“回他家去了!”
蒋秋菊怀抱笔记本,痴呆呆地发了半晌愣。待她反应过来后,猛地跑回自己的室内,把笔记本放在桌子上,自己一头倒趴在炕上,嘤嘤地哭了:“金焕哥,你怎么就一声不吭地走了,都不给我打个招呼啊!”
第65章 秋菊有了心事[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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